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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学院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17:17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问题咨询,请与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求实楼107室)。

一、概述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实施《湖南信息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新闻发布的机构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新闻发言人职责、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和实施。制定实施《网络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对校园网公开信息的审查程序、公布的途径进行了硬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信息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信息公开,注重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发挥信息公开渠道作用。学校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等各类渠道,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提高学校各类电子信息平台消息发布效能,及时更新学校官方网站信息,特别是对重点、热点、人事、财务、奖助学金评比的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开。加强与媒体合作,学校与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教育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红网、湖南教育电视台、潇湘晨报等媒体合作,围绕社会、家长、学生关心的热点、重点事项,如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就业招聘会、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湘信英才奖学金评选、校企合作、学生顶岗实习、学生社团兄弟连志愿服务等进行专题报道。

(三)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公开。修订《湖南信息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教职工工资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均通过OA系统和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时将信息发送给全体师生员工,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收集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明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办公室、质量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信息中心、图书馆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质量管理处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执行责任追究制,确保信息公开载体责任到人,专人维护,信息公开媒介运行稳定无误。为发现不足,查漏补缺,建立校务公开工作月小结、学期总结、年总结制度,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规模、机构设置、董事会领导、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教学管理:学校校历、工作月历、专业设置、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程,授课教师、教学改革、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实践教学组织、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图书资源建设与服务、教学督查督导、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等专委会调整优化等;

4.科研管理: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科研项目等科研管理信息,科研经费管理、科时计算办法、科研成果转化、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建设、图书藏量等;

5.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学生社区服务工作等;

6.党建工作:重要法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宣传工作、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统战工作等;

7.人事工作: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信息、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教职工工资调增与福利保障等;

8.财务工作:资产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基本建设经费保障,便利服务与投诉方式等;

9.招生工作:招生章程、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咨询、招生宣传资料、招生录取动态等;

10.就业工作: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就业服务指导、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措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

11.群团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作、团代会、学代会工作,学生社团建设工作,困难师生救助帮扶工作等;

12.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重大舆情(含网络舆情)处置,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

13.对外交流:对外交流工作、对外合作工作等情况;

14.三风建设:学风建设工作、学术不端制度建设和查处工作等;

15.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学校网站、信息平台。通过湖南信息学院网站、湖南信息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手机信息、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站、《湘信发布》宣传栏等载体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校务办公系统(OA系统)。文件、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将规章制度汇编分发到每个部门,使全体教职员工了解学校各项制度,及时执行学校相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3.充分发挥教代会主渠道作用。学校坚持以教代会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和重要载体,健全教代会制度,明确教代会职权范围,有关事项须向教代会报告,并根据不同工作内容,分别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审议决定。

4.健全学生参与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和学生组织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积极作用,畅通学校网站、校长信箱、教育阳光服务平台、“投诉与建议”电话等渠道。吸纳学生代表加入重要工作、活动的组织机构,如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创新创业工作组都有学生代表,坚持学生代表座谈会制度,建立师生代表参加的校长午餐会制度,搭建校领导与学生代表零距离沟通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平台,营造和谐、民主、开放的校园氛围。

(三)公开信息数据

2023年度,学校在各类省级报刊、电视媒体报道共428篇次;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公开新闻信息170余件,其中教务处官网公开信息168条,科研处41条;通过校广播站平台共播出549档节目共计274.5个小时;通过OA办公平台主动公开校务信息170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1068件。其中,涉及教学、管理、科研等制度建设信息18条,涉及机构成立或变动信息15条,涉及人事任免信息9条,涉及评优表彰信息8条,涉及学籍异动信息1条,涉及教学改革与职称评定信息6条,党建工作信息132条;发送电子显示屏信息2538条,发放制度类学习资料56次,处理“投诉建议信箱”信息34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本年度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情况

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以及学校的有关工作核心机密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改进和优化,受到师生拥护。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评议良好,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学校还通过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三进”(进学生教室、寝室、食堂)等专项工作,深入师生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处理和解决师生员工急难盼愁问题,赢得师生员工一致好评。

五、因信息公开受到举报情况

学校2023年度信息公开没有引起举报、诉讼等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清单,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成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财务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全面落实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2.加强信息发布。不断推进重要领域、重要人事信息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做好宣传和解读,加强与教职工和社会交流互动。

3.加强工作规范。学校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程序,明确信息公开专门责任人,优质服务平台,优化网上办事系统,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信息公开管理体系,保障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井然有序和协调高效。

4.加强工作督查。强化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2023年度,我校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统筹规划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自我评价和考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三)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下阶段我校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安排全体师生员工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树立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2.强化校园信息互动。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公开准确真实的信息,及时回应师生诉求,营造团结和谐氛围。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整合资源,加强对微博、微信等平台的管理与维护,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特别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78201


湖南信息学院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