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2月11日,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省政协委员陈登斌在大会发言时说,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在参保、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均有差距,导致优秀教师只要有机会“考编”就会流失,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流动性较大,稳定性不强。
截至2012年底,我省有各类民办学校13900多所,在校学生240多万人,占全省在校人数约20.2%(全省各类在校人数约1185.3万人)。陈登斌认为,民办教育增强了我省的教育软实力,但其发展的“瓶颈”依然存在,最为突出的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落实不到位,民办学校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教师待遇等方面无法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比如,民办学校的教师只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其退休后的待遇比公办学校的教师差得多。
他建议,应当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增强财政资金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引导作用。同时,对民办学校教师,不论其在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任教,应当全部一视同仁购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记者李柯夫 颜宇东
——摘自潇湘晨报,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4-02/13/content_27649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