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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财产押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14| 浏览次数:

根据财务处工作安排,本月开始返退10级毕业生的财产押金及结余培训费。为便于统一返退,请同学们将长沙地区交通银行卡号、姓名和班级报原辅导员老师(原辅导员不在校的可咨询本系学工干事),由辅导员收齐卡号后交各系,各系收齐统一交到财务处,财务处直接将其余额转至各学生账号。

无交通银行卡的同学带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处领取。

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同学,必须由本人书写委托书并亲笔签名,代领人须凭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处代领。

暂未交清学费的学生,请在交清学费之后与毕业证一同领取。

特此通知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财务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