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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 2013-03-07|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院治安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公共突发性事件,群体事件,特制定学院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为依据,全面落实长教通(2012)286号《关于落实教育部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应急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升本工作提供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陈登斌

组 长:周 忠 13787109328

常务副组长:赵景春 13975814188

副 组 长:姜佐澧 13874977639

李伟舵 13574852001

戴宏生 15116427516

鄢敦望 13786173738

姜明军 13973109608

白秦川 13973129019

梁季仓 15200817766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子军兼任主任。

三、五类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领导之间、群体与学校之间的,因串联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传销等组织及各种矛盾纠纷而采取围攻、静坐、游行、罢课等方式对抗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师生人身安全、扰乱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报告程序:

发现突发性群体事件应及时向学院院长报告,由院长向学院董事长(总指挥)报告,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学院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保卫处向公安部门报告。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同时向突发事件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组织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掌握学生动态和情绪稳定。

(3)如有人员伤亡,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伤亡病人送往医院救治。

(4)应急情况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态的危害程度做出评定。

(5)根据事态大小程度,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总指挥汇报。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果断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二)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白天: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发现可疑病情后,迅速报告校医务室,由校医立即赶往现场,初步检查确定,做出有效措施,需要送病人到就近医院的,要迅速组织护送;

晚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发现可疑病情,直接送病人到医院进行医治;如中毒人数较多,需及时保存食品样品,根据中毒情况,安排专人送检食品,同时报告急救中心,拨打“120”电话。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卫值班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相关系、辅导员,同时保卫人员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2、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打“120”请求支援或直接送伤者到医院就医,拨打“112”交通事故勘验,进行事故责任论定。

3、报告安全主管领导,进行组织和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保护好现场,守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防止肇事者逃逸。

5、由相关系(院)、辅导员根据伤情通知受伤者家属。

(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或辅导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院保卫处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 119 ),同时迅速报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2)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全体保卫人员及义务消防队员,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2、组织实施:

(1)在场职务最高人员为指挥员,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场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到来之后,全体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4)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ABC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对电气类发生火灾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五)报告程序

学院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院。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六)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善后处理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院要竭尽全力切实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院稳定。

五、调查与结案

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交通事故:122

校医务室:84098120 急救中心:120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