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规范教职员工的行为习惯,提升学院整体形象,在重申“三带五不准”的规定同时,特制定教职工行为规范“十不准”,请遵照执行。
1、不准打牌。工作期间任何人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打牌活动,休息期间严禁教职工到公共休闲场所打牌。
2、不准吸烟嚼槟榔。在公共场所、在面对学生场合不得吸烟嚼槟榔。
3、不准酗酒。提倡与学生同进食堂,严禁三五成群聚众酗酒,严禁在任何接待中过量饮酒,严禁中午饮酒(公务接待除外)。
4、不准违反上班纪律。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股票,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准串岗、大声喧哗。
5、不准违反会议纪律。开会不准缺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接听电话,不准看无关的书报。
6、不准使用塑料饭盒。提倡就餐带饭盒子,不将塑料饭盒带进校园。
7、不准随地吐痰。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垃圾。
8、不准损毁校园绿化。不践踏草坪,不随意采摘鲜花果子。
9、不准乱停乱靠车辆。院内行车保持低速慢行,并停靠在指定区域。
10、不准接受学生和下级的请客送礼。凡接受学生、家长及下级吃请,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下级礼品礼金责令全额退还,并依据《学院廉洁自律条例》处理。
以上“十不准”按照谁主管、谁主持、谁考核、谁处罚的原则予以落实;各个系部、各个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并纳入日常考核之中,督导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各级干部违反上述规定,实行双倍处罚,所有处罚结果由督导处通报全院,所有罚款资助贫困生;对于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