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学院保卫处成功破获一起校园盗窃案,挽回被盗人经济损失五千余元,良好地行使了保障学生财产安全的职责。
当日下午,10级计网2班学生罗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一部价值5380元的苹果手机丢失,找寻无果报案后,安沙派出所登记后移交学院保卫处处理。保卫处高度重视此事,积极行动,经过四个小时的侦查,锁定罗某同寝同学禹海文(男,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人)有作案嫌疑,保卫处帮助其分析盗窃行为的危害性,本着对学生负责、不放弃任何一个犯错学生的原则,对其进行了耐心的劝导教育工作,禹海文最终承认了盗窃事实,并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在老师的帮助下积极改正。
频发的校园盗窃案不仅影响到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导致同学间相互猜忌,产生矛盾;而且不利于学院稳定、和谐地发展。学生利益是学院不容忽视的大事,校园盗窃案更不能等闲视之,任其发展。一方面,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另一方面,学院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保卫力度,充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宣传部 周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