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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06| 浏览次数:

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院对学科和专业建设,科研教学等学术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术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由于原学术委员人员变动和学院加快建设“三化”职业本科大学的需要,决定成立学院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现通知如下:

一、 学术委员会成员

专家组顾问:刘太刚

主任委员:周 忠

副主任委员:姜明军 李伟舵

委员:梁季仓 成 强 刘江峰 潘 勇 龚玉蓉 徐仁博 胡觉生 周艳华 杨芳勇 瞿振辉 刘一龙 杨小风 于丽

秘书:章文风

二、 院学术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审议学院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建设规划方案,从学术角度审定学院的专业设置调整、发展规划,为学院决策提供学术依据;

2、审议学院每年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有关申报材料,对已立项的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进行指导和年度检查;

3.对本院教师、科研人员提出的年度或阶段性的科学研究计划方案就可行性和学术价值进行审议,以决定该方案可否列入科学研究规划,并给予指导;

4.对学院内申报的年度或阶段性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与价值作出判断,决定成果的等级、层次、负责评定学院的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并提出审核推荐的意见,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申报;

5.负责推荐优秀师资,对受聘高端人才进行资格审查,检查其教学和科研工作,审议对教师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提出建议,负责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及推荐工作;

6.对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等重要教学文件的制定,修订进行最终审查确认,定期对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科研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7.承担学院委托的其他教学,学术科研的决策,咨询工作;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1.院学术委员会是本院对科学研究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决策的最高机构,也是学院群众性学术组织,辅助院长组织学院的科学研究工作;

2.院学术委员会的委员,每届任期两年,成员由本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教授、教授、博士和学科带头人组成,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由院长聘任;

3.院学术委员会每学期召开2—3次会议,如遇急需研究审议的事项可随时召开,会议一般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如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四、考核

1.院学术委员会每学年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每学年要对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学院院务会和董事会;

2.学院院务会或董事会对学术委员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议,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相关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中,实施奖优罚劣的管理机制。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