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根据湘教通【2010】47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2011年湖南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计划从省属院校中选派40名出国留学人员。根据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条件:
1、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派简章》申请条件的在职教师。相关申报条件请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派简章》和《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附件。
2、我院申请人员只能选择“地方合作项目”,即在选派计划“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和“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中选择后者。
3、凡在我院工作满两年以上,有为学院建设长期服务思想,年龄在55岁(含)以下的专职教师均可以报名。
二、申请方式:
1、申请者需自行于2011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自行申请报名,按规定应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请各部门于3月30日前交学院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员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所有申请人员其《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时统一提交电子版。纸质申请材料一律用4A纸打印、复印,均要求提供一套原件。
三、评审录取
1、采取材料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材料受理后,我院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名单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审核。
2、省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根据申报名单,组织联合专家组面试评审,通过后确定录取。
3、优秀教师、重点专业教师、骨干教师优先。
四、留学待遇和报名要求
1、本次选派留学为公费留学,全部经费(含工资)由湖南省留学基金委出资。
2、此次留学时间一年,分配名额1人。
3、此次名额是学院在省留学基金委为公办院校的计划中争取到的,留学望全体教师珍惜机会,积极报名参加。
咨询:0731- 84715481 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赵 希老师
84098056 学院国际交流处 徐星星老师
附: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国际交流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