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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0-05-16| 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年]4号)精神和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10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今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各院(系)书记负责组织落实本院(系)今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组 长:陈登斌

常务副组长:姜佐澧

副组长:石一歌、李伟舵、黄子军、叶黎祖、金兴振、

李旭涟、各院(系)书记。

成 员:各毕业班级辅导员老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黄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1、武装部负责总协调工作,入伍毕业生政审工作,协助上级武装部门和部队选拔相关专业的士官;

2、宣传部负责预征工作的宣传报道;

3、学工处负责办理学生学籍、入伍毕业档案和补偿代偿等资助信息工作;

4、财务处负责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核实工作;

5、院办(车队)负责安排预征期间用车等工作;

6、校医院负责应征毕业生目测体检等工作;

7、各院(系))负责本部门的预征工作(宣传、咨询和预征对象的推荐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学籍等工作)。

8、就业指导中心要把2010届毕业生预征工作列为学院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摆在毕业生工作的突出位置,抓落实。

二、工作安排(分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

时 间:2010年5月11日---5月30日

责任部门:宣传部、各院(系)

主要工作:

①宣传部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做好宣传发动,

②各院(系)书记、辅导员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增强毕业生爱国意识,鼓励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网络报名。

2、网上报名审试阶段:

时 间:2010年5月1日—6月15日止

责任部门:各院(系)

主要工作:为网上报名审查阶段,各院(系)书记、辅导员发动指导应届毕业生踊跃在网上报名。

3、确定预征对象阶段:

时 间:2010年6月15日—6月30日前

责任部门:武装部、各院(系)

主要工作:协助上级武装部门搞好初审、体检预征对象。

4、复审、复检确定阶段:

时 间:2010年10月30日前

责任部门:武装部 各院(系)

主要工作:协助上级武装部门及有关部队进行复审、复检。

三、工作要求:

1、学院毕业生预征工作,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态度,把预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科学筹划、积极宣传,认真抓实,形成全体师生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2、2010年学院预征工作已经启动,预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抓紧做好。

3、各部门及各院(系)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密切配合,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不能因某一部门或某个院(系)的工作耽误而影响预征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预征工作扎实有效。

4、为确保兵源质量,本着对国防和军队建设高度负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附: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2010届毕业生预征入伍工作需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

2010届毕业生预征入伍工作需知

一、预征对象:2010届男性毕业生。

二、预征条件:

1、年龄条件: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2、政治条件: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应届毕业生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3、身体条件:应征入伍应届毕业生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 高:男性162cm以上。体 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专业条件:本次征兵为义务兵,不受专业限制,有意向入伍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预征程序:

1、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2010年6月底,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2、 参加网上预征报名:2010年5月1日——6月15日止,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预征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3、组织预征报名对象,参加初审、初检,确认工作:5-6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6月30日前,学院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四、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身体初检、优先政治审查、优先审批定兵。

2、对所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3、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5、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6、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7、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在退役一年内,通过自主择业方式落实工作,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户档随迁,教育系统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五、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

1、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写、打印并向就读高校递交《登记表》、《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高校初审盖章:离校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3、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登记表》及《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