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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通 知(新生注意)

发布时间: 2009-08-11| 浏览次数:

各位新同学(考生):

根据省考试院安排,国家任务招生工作正在录取之中,因招生计划有限,为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政策,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请在8月14日前速与我院招生办或我院驻各地招生站办理相关手续。对凡未办理交费手续和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考生一律采取删档措施,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招生办

二00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