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师生行为规范“十不准”

发布时间: 2008-04-05| 浏览次数: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师生行为规范“十不准”

一、不准在公共场所抽烟、吃槟榔、瓜子、甘蔗等及乱丢杂物。

二、不准在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用餐。

三、不准男女之间交往不文明,行为不轨。

四、不准上课、开会时接打电话。

五、不准校外租房,夜不归宿。

六、不准酗酒、打牌、赌博。

七、不准铺张浪费,超标开支。

八、不准摘损花木,损坏公物。

九、不准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十、不准正课时间,不假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