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教发[2004]24号)的精神,我省自2008年1月1日起将不再安排学历文凭试点课程的考试。对于已经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将于2007年12月20日前完成毕业办证工作。为确保办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全面清理本系学生的考试课程通过情况(包括文件规定相关课程、相关证书可以替代的情况等),于今年12月15日以前汇总报考试中心,以保证每一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不因为工作疏忽而失去最后一次毕业办证的机会。
二、完整、准确地采集考生的毕业信息,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认真指导考生办理毕业申报手续,并签名确认。
三、鉴于本次毕业办证是学历文凭考生最后一次申办学历文凭毕业证书,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系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将申办毕业证的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历文凭考生,并在12月15日前办完毕业申报手续。
四、相关考生请于12月14日前将相关证书交学校考试中心,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