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2018-08-15 10:00:38
(一) 申请材料:
①学生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③学生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迁出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份);
④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相关页2份复印件)
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新生)或学生证复印件(2份,在校生);
⑥《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校生);
⑦报到须知(原件及2份复印件,查看新生所需学费和住宿费;在校生可参照上年学费住宿费合计金额;如有小数直接进整)。
(二)办理流程
1.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注册。
2. 注册成功后,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齐全申请信息。
3. 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 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 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
6. 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出具电子回执。
7. 11月20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查询贷款状态。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流程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 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 加盖公章:
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单位一般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原毕业高中任一单位,具体盖章单位,请咨询您户籍所在县级的资助中心。注意:属于高中预申请无需加盖公章。
4. 所需材料:
4.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需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4.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4.户口簿原件;注: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5. 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 提交回执单:
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