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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的十条规定

发布时间: 2013-02-27|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十条具体规定,请遵照执行。

1、深入基层。要加强对系部和各个部门工作的调研,帮助系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每位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联系一个系部或部门,并参加联系点的重要活动,帮助解决其中的实际问题不少于5个,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

2、加强交流。要与师生员工面对面交流,了解真实情况,虚心听取意见,为他们排忧解难。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每学期要与教师谈话不少于5人次,听课不少于5节次,“三进”不少于5次。

3、控制发文。以学院名义下发文件要严格审批,部门发文要严格控制。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4、网上办公。实施网上阅文,校内印刷品,《学院简报》、《督导简报》、《教学简报》、《学工简报》、《后勤简报》,以及上级文件均从0A系统发出,减少纸质资料。

5、控制会议。减少事务性会议数量,简化会议内容,坚持开短会、讲实话,确保会议活动务实高效。学生工作例会安排在每周星期日晚上19:00举行,学院各个行政部门例会安排在每周星期一下午7-8节举行,教学单位例会安排在每周星期二下午举行,时间均不超过1.5个小时(学术研讨会、项目论证会除外);学院高层会议安排在每周星期五下午举行,教师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其它时间开会必须报院长批准,杜绝调课开会。

6、厉行节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加强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管理,杜绝浪费现象。严格控制水电、电话、交通、纸张、印刷品、差旅费、公款接待等方面支出。

7、接待从简。凡上级部门、兄弟院校来学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名相关院领导和对口部门负责人接待,如需要用餐,均安排在院内就餐,人均控制在50元以内。在接待中,不铺红地毯、不摆鲜花、不挂横幅,不发烟,不发纪念品,不上高档菜肴,中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不安排娱乐活动,务求节俭。

8、为政从廉。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资金使用、后勤服务等经济活动,不准接受有经济交往的业务单位或者个人的宴请,不接受下级的吃请,不准接受下级拜节送礼;不在教师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评审、奖助学金评审、入党等工作打招呼。

9、热情服务。 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首问责任制”,各部门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设立并公布办事咨询电话,对于学生及其家长来学院办理的一般事项必须当日办理,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重大问题,要耐心给予解释,并告知办事流程和时限。

10、以身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在工作期间打牌,严格执行“三带五不准”:即饮水带杯子,就餐带饭盒子,购物带袋子;不准使用塑料饭盒、在公共场所吸烟、嚼槟榔、吃带壳的食物、吃零食。

学院领导班子和各级中层干部要带头遵守上述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

中共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