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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职工互助会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2-27| 浏览次数:

一、互助会宗旨

以建设文化、文明、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关爱学院教职员工中的弱势群体,尽力救助因特殊原因造成的暂时困难教职员工及其家庭,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提供保障,唤起团结、真诚、顽强、刻苦、向上的新型大学团队精神,为学院实现“三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作出奉献。

二、互助会名称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职工互助会

三、互助会的性质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互助会属于内部保障体制,以互助本学院教职员工为目的,互助会不谋取任何利益。

四、互助会的构成

互助会与学院工会合署,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会主席兼任互助会会长。

五、互助经费来源

在教职工工资总额中(税费后)提留1%作为互助会资金,学院按照1:1的资金配套,接收社会各界组织、个人的捐赠。

六、互助对象

互助对象为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在籍教职员工及其家庭主要成员,其救助对象顺序为:教职工本人、教职工配偶、教职工子女、教职工父母。

七、互助条件

1、教职工本人发生重大事故,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界定参照有关部门的标准执行);

2、教职工家庭发生重大事故;

3、教职工配偶、子女发生重大事故、重大疾病;

4、教职员工见义勇造成伤害。

八、互助资金的支付和标准

互助标准:5000元起点,100000元封顶。遇特殊情况须由互助会成员全会讨论酌定。

九、审批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所在部门提出审查;

3、互助会(工会)进行审查;

4、职代会讨论通过,公示;

5、院务会研究报董事会审批。

十、互助会资金的管理

互助资金由互助会设专门账户专人管理,专门审计,所有资金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收付。互助基金坚持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每年职代会报告资金积累和互助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