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0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和董事会提出的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认真开展2010年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1、成立学院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顾问:陈登斌

组长: 姜佐澧

副组长:黄 涛 周 静 刘南炎 史珺宇 张继伟 金兴振

申伟英 陈佳玲

办公室地点设学院学生奖励资助管理中心,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各二级学院进行奖助对象的推荐和评选,审核拟评对象资格,确认拟评对象信息,搞好拟评对象的鉴定.

2、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安排相应成立学院助学金评选的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助学金的提名、推荐、评审等工作。

二、评审指标和发放标准

1、指标分配:

各二级学院学院助学金拟定指标分配表

科 目

管理学院

商学院

电信学院

人艺学院

合 计

一等学院 助学金

60

45

65

30

200

二等学院 助学金

60

45

65

30

200

三等学院 助学金

60

45

65

30

200

合 计

180

135

195

90

600

2、金额标准及发放办法

学院助学金分为三等,一次性发放,直接打至学生卡上。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三、评审条件

1、凡在我院就读的非国家计划类学生(含自考生),特殊学生需特别申报。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刻苦认真、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家庭困难,生活节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4、无恶意拖欠学费

四、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1、10月25日—10月28日为宣传发动期。全院师生要领会通知精神,积极宣传学院董事会践行“三关”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各班、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班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2、10月29日—10月31日为基层评选推荐期。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

3、11月1日为二级学院初审期。

4、11月2日为学院评审期。学院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集体评审。

五、评审要求

1、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禁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贿受贿,变相索取和敲诈。

3、严格评审程序,不准走过场、搞形式,要实事求是地充分发动学生参评,评出风格、评出感恩、评出典型;

学生工作处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学院助学金审批表

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学年)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本人

民族

政治 面貌

入学 时间

情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学院 班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评审意见:

院系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评审意见:

学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