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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助学金评审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0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现就2010年学院助学金评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姜佐澧

副组长:朱梅初 金兴振 黄 涛 申伟英 孙 瑜

成 员:陈佳玲 齐卫国 罗 艳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及督查方式:

1、检查评审条件:在我院就读的非国家计划类学生(含自考生),特殊学生需特别申报。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刻苦认真、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家庭困难,生活节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无恶意拖欠学费;一个人所获奖助学金不得重复。

2、检查评审程序:各二级学院、班级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班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班级、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有评审会议记录。

3、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随机抽学生代表进行座谈会听公示后反馈的意见

4、召开老师代表座谈会:随机抽老师代表进行座谈

5、查看相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原始的申请表等相关文件资料。

6、督查时间:12月2日

三、人员分工安排

电信学院:孙 瑜 罗 艳

管理学院:朱梅初 陈佳玲

商 学 院:金兴振 申伟英

人文艺术学院:黄 涛 齐卫国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检查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严格检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贿受贿,变相索取和敲诈的现象;

3、严格检查程序,不准走过场、搞形式,要实事求是。

4、督查工作结束后,各小组提交督查报告至学生资助办公室(学工处五办)。

学生工作处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