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参加国家学历文凭考试的各位学生:
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妥善处理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文件通知,凡在我院参加了国家学历文凭考试且还没有完全通过考试科目的学生,从2010年开始,可以转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科目来代替未通过的科目,以达到毕业要求,并办理毕业证。我院学生届时到长沙理工大学(联系电话:0731—85647231 贺老师)报考和办理手续(电子技术和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联系电话:0731—88415904 朱老师)报考和办理手续(游管理、英语、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报考时间跟自考时间同步)。请原参加学历文凭考试的学生相互转告。
学院咨询部门:教务处
咨询电话:0731-84098167(胡老师)
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妥善处理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遗留问题的通知》
附件1: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或相近专业对应关系一览表
附件2: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应专业课程顶替表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