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实施依法治校方略,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39号)》等有关规定,学校专门设立了法律事务办公室和法律教学研究中心。
法律事务办公室是学校为了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工作,提高依法依规治校能力,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是学校专门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法律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法治工作和学校日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法治校园建设和处理学校决策和运行中的法律问题,防范学校法律风险,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学校《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湘信院(2023)2号】也指出“不断完善以学校《章程》为统领的制度文化体系,全面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本部门将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学校的上述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治理体系研究,加强法治校园建设,加强学校和师生员工权益保护。
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和推进学校法治校园建设;
2.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一致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3.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审查学校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5.协调涉校诉讼和学校知识产权保护;
6.为师生员工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服务;
7.承担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培训工作;
8.处理学校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9.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任务。
法律教学研究中心是学校为了提高有关专业法律课程教学质量,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工作而专门设立的。
工作职责如下:
1.承担学校相关专业法律课程教学、研究工作;
2.为师生员工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服务;
3.牵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关的法律培训工作;
4.处理学校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